原文:
命前胎月,再见坟茔。
原注:
(资料图)
凡命前一位,逢胎月者,再立坟丘之兆耳,日时月推。
假令甲子人,丁丑月日时也。此者,破坟墓之兆,凡阳干前一位,阴干后一位者,是也。
评注:
命,指身命,即年命。
命前,是指按六十花甲子排列顺序,排在年柱干支前的那一位干支。
胎月,阳干前一位,阴干后一位即为胎月。
坟丘,即坟墓。古人把祖宗死后的坟墓看得很重要,甚至还专门设有祭祀祖宗的宗庙,甚至把宗庙和社稷等同起来。
但胎月是如何推断呢?
原注说:“阳干前一位,阴干后一位者,是也”。并举例说:“假令甲子人,丁丑月日时也”。
按照张氏注中的解释,推年命胎月的方法是:阳干地支进一位,天干进三位;阴干地支退一位,天干进三位。
如甲子是阳干,子的进一位则为丑,天干进三位为丁,则丁丑为甲子的胎月。
如癸亥年柱,癸为阴干,则亥退一位为戌,天干为壬,天干癸进三位为丙,则丙戌为癸亥的胎月。
若甲子年生人,如在月日时见丁丑者;凡癸亥年生人,如在月日时中见丙戌者,便为胎月。余可类推。
徐子平在《玉照神应真经》的注中还说:“凡命前犯胎月居旺,再立坟茔”。
这就是说,并不是所有命前犯胎月者,都要再见坟茔,而是胎月必须居旺。
胎月居旺,则是再见坟茔的前提,这一点,不能忽略。
命学又是社会学的反映,所以《玉照定真经》把坟丘列专条论述。
根据原注分析,原文可解释为:
如年柱天干为阳干,胎元或月柱干支是年柱干支的前一位;如年柱天干为阴干,胎元或月柱是年柱干支的后一位,那么命主祖宗的坟墓就会被破坏,而要另立新坟。